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及时给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以适应国家最新出台的房地产开发“三大”《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并于2005年8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1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新规定。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联同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和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定于2005年8月23日至27日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十号华川宾馆,对房地产开发“三大”《司法解释》进行深入地逐条专题讲座。本次讲座将邀请有关专家授课,相信会对国土、规划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直接产生深远的影响,使你和你所在单位受益匪浅。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
(二)承办单位: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成都房协法制专委会
(三)协办单位: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
二、讲座时间和地点
(一) 时间
1. 报名时间:2005年8月5日至22日
2. 讲座时间:2005年8月23日至27日
(二) 地点
1. 报名地点: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
大厦22楼2216室成都房协培训教育部
2. 授课地点:人民南路四段十号(四川省体育馆旁)
成都市华川宾馆 电话:(028)86317597 81250388
三、联系方式
成都房协培训教育部 何先生 (028)86279389
房地产交易中心 向先生 (028)86279516
泓森律师事务所 尹女士 (028)81250388
四、备注
如需预订座位者,请于2005年8月22日前,将所选内容、听课人数、是否需要住宿传真至(028)85120703。《讲座报名回执表》附后。需住宿者,每人每天另交80元(含早、晚餐)。
附:一、房地产开发“三大”《司法解释》实务与操作技巧讲座安排内容、时间、讲座及资料费(注:成都房协会员按7折优惠)
二、讲座报名回执表
二00五年八月四日
附一:
房地产开发“三大”《司法解释》实务与操作技巧
讲座内容、时间、讲座及资料费
第一课: 土地出让与转让房地产开发合作
一、 讲座内容、时间
第一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常见纠纷及处理
(授课时间2005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
第二讲: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常见纠纷处理
(授课时间2005年8月23日下午14:00—17:00)
第三讲:合作开发房地产常见纠纷及处理
(授课时间2005年8月24日上午9:00—12:00)
以上三讲主要内容是对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6月28日发布并于2005年8月1日施
行的〈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逐条深入研究。
第四讲:房地产开发合作中常见纠纷典型案例分析
(授课时间2005年8月24日下午14:00—17:00)
二、听课对象
第一课听课对象主要是国土、规划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房地产开发企业老总、管理人员和法务人员,执业律师等。
三、讲座及资料费
每人收费560元(含午餐)
第二课: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处理
一、讲座内容、时间
第五讲:商品房预售中常见纠纷预防法律实务(上)
(授课时间2005年8月25日上午9:00—12:00)
第六讲:商品房预售中常见纠纷预防法律实务(下)
(授课时间2005年8月25日下午14:00—17:00)
以上两讲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并于2003年6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逐条的深入研究。
二、听课对象
听课对象主要是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主管、销售人员和法务人员等。
三、讲座及资料费
每人收费180元(含午餐)
第三课: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
一、讲座内容、时间
第七讲:建筑工程合同的无效及工程垫资处理原则
(授课时间2005年8月26日上午9:00—12:00)
第八讲: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解除和竣工验收
(授课时间2005年8月26日下午14:00—17:00)
第九讲:建筑工程价款、利息计算及争议处理
(授课时间2005年8月27日上午9:00—12:00)
第十讲: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及工程保修和造价鉴定
(授课时间2005年8月27日下午14:00—17:00)
以上四讲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并于2005年1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逐条的深入研究。
二、听课对象
听课对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人员、预决算人员、财务人员、法务人员、施工企业相关人员、执业律师等。
三、 讲座及资料费
每人收费300元(含午餐)
详情及讲课提纲请登录www.hongsen-lawyer.com或来电话咨询。
附二:
讲座报名回执表
(本表复印有效)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手机 |
选择听课序号 (①第一课、②第二课、③第三课) |
是否住宿 | |||
组织单位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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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传真 |
办公电话 |
手机(或小灵通) | |||||
请将回执传真至(028)85120703